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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局长吴炳贵:坚持价格改革创新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2018-03-26 08:23

主持人: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领导干部谈发展》节目,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咸宁市物价局局长吴炳贵同志。吴局长,您好!

吴炳贵:主持人好!各位观众朋友好!

主持人:价格关乎民生。今天我们一起坐下来谈一下价格工作,我们也知道新时代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请问吴局长,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应该如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

【看点提示1】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服务高质量发展

吴炳贵:好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需要我们加快深化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倒逼落后产能淘汰,积极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促进经济更加平衡、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我以为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着力:

一是更大力度清费减负。围绕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禁止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者通过第三方强制收取。大力整治“红顶中介”乱收费,推动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彻底脱钩。落实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规范,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同时,要推动建立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动态调整项目和标准,要坚决按照“清单之外不收费,清单之内按下限”的标准严格执行。

二是更大力度推进价格改革。要通过价格改革,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着力:第一是要扎实推进水价改革;第二是要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第三是要完善生态环保价格机制;第四是要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

三是更大力度促进公平竞争。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咸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督导县市区政府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要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围绕“降成本”,着力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突出“保民生”,深入开展供电、供水、供气等垄断型和公用事业行业价格专项检查。严查“微腐败”,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推进市场监管机制建设。以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推进价格诚信示范化。建立价格信用承诺制度,以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收费等热点行业为切入点,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主动兑现价格承诺,促进价格诚信自律。推进(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化,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和台账管理制度,开发综合管理平台,制定网格员服务工作规范。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不平衡不充分在市场价格监管领域也非常突出。吴局长,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应该如何发挥作用?

【看点提示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吴炳贵:好的,当前随着价格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上放开,政府定价大概只有2%到3%之间,97%以上都交给市场。如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新时代我们物价系统面临的新课题。我以为要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进行入手:

一是“定好规则”,主要是制定好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在经营者自主定价的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领域研究制定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工作指南,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这两年,我们在这一块做了很多探索,譬如说房地产、集贸市场、建材家居都先后制订了很多价格行为工作规则,应该说效果是非常明显。今后我们在“医食住行娱购游”方面,还要进一步探索,通过制订价格行为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南,来有效地引导经营者要规范价格行为。

二是“健全机制”,主要是健全价格监管执法机制。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民生领域的价格监管,强化行政事业性、中介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加强“互联网+”等(新)领域和火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建立常态化、网格化价格监管体系,下移价格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价格举报的快速反应机制,要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三是“完善体系”,主要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以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为主,以社区为依托,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价格监督体系,实现市场价格监管全覆盖。强化价格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实行价格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价格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主持人:刚刚过去的2017年,我们咸宁市物价局在深化“三抓一优”服务经济发展中是如何发挥价格职能作用的?

【看点提示3】过去一年 物价部门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

吴局长:2017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物价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新要求、新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聚焦价格改革、清费减负、市场监管,在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保障改善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主要有四个方面值得很好的总结:

一是价格机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咸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咸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等一系列的重大价格改革文件,咸宁价格机制改革蓝图已经绘就。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网格化监管取得实质性进展,咸宁城区以社区为依托共划分大网格27个、小网格196个,网格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双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全覆盖,先后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等进行了抽查检查。价格政策后评估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清费减负成效明显。多次清理规范,市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共11家,收费项目15个,保留的收费项目均为中央设定项目。完善收费清单制度,实现了“目录之外无收费,目录之内按下限”的工作目标。开展收费督查,我们牵头组织了5个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涉企收费单位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通过专项检查,我们清理规范收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全市共查处案件173件,经济制裁总额1743.42万元。

四是市场监管效能明显提升。持续推进“医食住行娱购游”专项整治。开展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全市创建“三十个明码标价示范店”、“六条明码标价示范街”、命名表彰价格诚信单位30家。同时,我们还聚焦整改履职尽责突出问题,先后开展非直抄用户用电行为、相对封闭区域内价格行为、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通过这三个专项整治,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过程中,应该说我们赢得了社会的各界好评。

主持人:新时代提出新要求,新征程呼唤新作为。2018年,我们咸宁物价系统将如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开启价格工作新征程?

【看点提示4】坚持“三个注重” 开启价格监管新征程

吴局长: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监管新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进市场、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坚持 “三个注重”,深入推进“三大工程”,开启价格监管新征程。

一是注重典型引导,推进价格诚信示范工程。以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高位谋划,部门联动,将价格信用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和价格信用承诺制度,探索建立价格信用红黑名单数据库。

二是注重协同联动,推进市场价格监管工程。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全市推广。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和台账管理制度,对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不定期抽查,年底集中考核。制定网格员服务工作规范,宣传讲解最新价格政策,解读典型价格案例,提高网格员的政策宣传水平、价格纠纷的调解水平。

三是注重便民惠民,推进价格服务优质工程。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坚持价格投诉举报情况月报告、季度分析,加强社会舆情研判,有针对性地实施价格决策,精准调处价格矛盾。拓展价格公共服务,依托网格化监管机制,来推进价格监管与公共服务相融合,层层分解服务职责,让价格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总之,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要坚持走进市场、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价格改革创新,实现价格监管全覆盖,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主持人:好的,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吴局长参与我们的访谈,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会!(主持人 贺翼 摄像 钟鹏 沈瀑浪

(编辑 金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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