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欢迎举报!咸宁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2022-05-20 10:20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劲松 通讯员 姜杭德)为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功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今天(5月20日)上午,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通报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某涂料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

2021年12月23日,嘉鱼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涂料公司未取得试生产延期批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经立案调查,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20万元,罚款20万元。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是对危险性较高的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审和确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申请许可禁止生产。

二、某加油站未对储油罐区的液压安全阀进行维护保养

2022年1月4日,咸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加油站未对安全设施(液压安全阀)进行维护保养,储油罐区的液压安全阀失灵不能正常工作。经立案调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10万元。液压安全阀在机械呼吸阀失灵后液压空气阀能及时进行替代,是加油站储油罐区的重要安全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三、某涂料有限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测、未设置双重电源

2021年12月4日,嘉鱼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涂料有限公司的可燃气体检测探头未定期检测标定,报警系统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经立案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罚款2万元。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探头是检测可燃性气体浓度的重要安全设施,要经常性维护,确保处于通电适用状态,实时动态监测可燃气体浓度,当浓度超标能够预警提示进行应急处置,预防燃气爆炸事故。

四、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2年03月14日,赤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现场要求停止作业,经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罚款1万元。案件调查过程中,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对焊接工人调离特种作业岗位,组织热切割与焊接岗位工人报名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取证,并采购新的设备(焊接设备)取代目前人工焊接。

五、某管业有限公司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

2021年10月19日,通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管业有限公司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立案调查,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1500元。有限空间的出入口较为狭窄,存在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中毒窒息隐患,作业时要检测有毒气体浓度,并有专门人员在现场监督。

通报希望各生产年经营单位汲取上述通报案例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应急管理部门鼓励广大群众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45 市政府服务热线;

2. 举报网站: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j.xianning.gov.cn/)投诉咨询;

3.举报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51号咸宁市应急管理局,邮编437000。

(编辑 余梦婷)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发表评论...
最新
暂无评论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