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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城评论 | 用“制度之光”照亮“文明之路”

2022-04-30 08:52

(云上咸宁特约评论员 尹峰)近日,《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道德要求和公共规则上升为具有刚性约束的法规规定,明确公民“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表明了社会“倡导什么”“反对什么”。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城市更优雅。文明是一座城市最靓名片、最暖底色,也是城市的内在灵魂。自2018年11月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全市上下坚决向不文明现象说“不”、向不文明行为“开刀”,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实现“双提升”,并成功拿到创文“入场券”。然而,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乱穿马路、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仍禁而未绝,城市治理有时还出现“管一管就好些、松一松就乱套”的恶性循环。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城市文明,短期靠整治,长期靠制度。一些不文明行为之所以反弹反复,说到底还是缺乏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严厉的惩戒机制。正所谓,“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条例》对文明列出“正负清单”,既为市民文明行为划出了“硬杠杠”,也为执法者挺直腰杆提供了“硬支撑”。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促进城市文明不仅在立法,更在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无异于一纸空文,这将比没法律更可怕。现在《条例》已经公布,接下来最为紧要的是做好普法、执法工作,尤其对触犯《条例》的不文明行为要从严惩戒,让制度“长牙齿”,严防“破窗效应”,真正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用“制度文明”提升“市民文明” ,进而起到“日用而不觉,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文明是倡导教育出来的,也是久久为功管出来的。同不文明行为作斗争,是精神的对垒,也是定力的比拼。只要我们坚持一手抓教育引导,一手抓刚性约束,把功夫下在平时,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用制度的力量、文明的习惯唤醒市民心中的文明因子,就一定能让“争做文明有礼咸宁人”蔚然成风,最终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

(编辑 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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