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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卫生中心赴通山县开展精防工作专项督查

2020-08-17 08:56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赵红波)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8月12日上午,市卫健委、市精神卫生中心联合检查组赴通山县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686项目的数据核查及技术指导工作。咸宁市卫健委副主任万志高,湖北科技学院附属二医院党委副书记张欢参加此次督查工作。

检查组听取通山县精防工作汇报

通山县卫健局局长万强向检查组汇报了该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相关工作,同时感谢市精神卫生中心在疫情期间对该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

随后,检查组在南林桥镇卫生院、通山县安康精神病医院等地核查发现,该县在册患者2128人,规范管理率93.8%,服药率88.96%,其中规律服药率76.64%,体检率45.07%,虽较历史同期有所提高,但也存在精神医疗机构发病报告制度执行不严、出院信息单下转不及时等问题。检查组就此次国网数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严格按《规范》执行,要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体检,对漏报、未及时上报的患者应立即核实上报,严格实行双向转诊制度,避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

市卫健委副主任万志高在反馈意见会上强调,开展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数据核查及技术指导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卫生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不规范,救治不及时,容易造成恶性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各县市区必须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工作并规范管理,要实时掌握患者动态,规范转诊流程,严格执行三级以上患者到市级精神医疗机构集中救治要求。确保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 刘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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