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项办理的服务公告
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近期暂停开放,不能现场咨询和申请办理业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市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事项的办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本局所有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均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网上审批和不见面办理。申请人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或登录后,在“主题集成服务/一事联办”栏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事项并选择咸宁市,根据具体办理事项的要求扫描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后提交申请(申报材料请在网站内查询相关事项《办事指南》)。
二、结果送达。本局所有办理事项的办结批文、证书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请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详细填写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三、咨询方式。申请办理中所遇问题和咨询事项,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类事项咨询方式:
电话:13997545661(郑登高);邮箱:331499693@qq.com
(二)不动产登记类事项咨询方式:
电话:18972818158(吴莉芳);邮箱:xnsbdc@126.com
待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对外开放后,按有关规定恢复正常业务咨询、办理。在此期间给申请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4日
(见习编辑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