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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 咸宁交出满意成绩单

2018-01-03 09:00

云上咸宁报道(特约记者 敖琼)2016年12月以来,中央、省相继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意见,要求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围绕这一目标,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上下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全面落实“五个到位”,大力开展江河湖库的治理与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7河湖库长制工作干得如何

五大工作到位

工作方案制订和落实到位。咸宁率先将全市所有河流、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39个湖泊,561座注册水库纳入河湖库长制实施范围,于3月16日出台了市级《实施意见》。7个县市区(包括高新区)的《实施意见》也已于6月底前全部出台,73个乡镇(办、场)《实施意见》8月底前已全部出台。

组织体系和责任压实到位。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总河湖库长、总河湖库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河湖库长,并明确了成员单位及责任分工;明确了市级河湖库长15名、县级河湖库长100名、乡级河湖库长1031名、村级河湖库长1113名,设置了1011块河湖库长公示牌;市县两级均由编办批复设立了河湖库长制工作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和经费,落实了巡查员1097人、保洁员1659人。

相关制度和政策出台到位。市县乡三级均按照省河湖长办要求出台了六大制度,即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市县两级均出台了河湖库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河湖库长工作制度。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2017年5月、6月,市河湖库长办对各县市区河湖库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两次督查;10月19日-20日,市河湖库长办联合市深改办对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了再督查,每次督查均发情况通报。市政府督查室组织了两次督查,其中结合省河湖长办印发的验收办法于11月13-15日对全市2017年度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验收,并将各县市区年度工作考核排名情况进行了通报。

河湖库长到岗和履职到位。自4月以来,16位市级河湖库长先后到所负责的河湖库履职领责,实地调研督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第一总河湖库长丁小强多次到西凉湖、斧头湖调研督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总河湖库长、长江咸宁段河长王远鹤调研长江河长制工作,并召开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调研座谈会。截止目前,市、县、乡、村四级河湖库长履职率达100%。


“清河行动”成效显著

自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伊始,市河湖库长办就深入查找河湖库存在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农业面源污染、非法采砂、围湖围汊养殖、水库大塘投肥养殖、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库生态的违法行为。

部门联动,大力开展河湖库综合整治。

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为解决“九龙治水”的难题,咸宁坚持问题导向,由市直主要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大力实施河湖库综合整治,极大的改变了河湖库面貌。

大力实施湖库拆违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拆除斧头湖咸宁水域、西凉湖水域养殖围网围栏共171867.72亩,拆除黄盖湖围网围栏9487亩、网箱3235个、迷魂阵1008部。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已完成全部拆围任务。

稳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整治黑臭水体。将城区5处黑臭水体中的3处整治列入咸宁市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已完成截污管网改造,河道清淤正在进行;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投资3亿元,建成温泉、永安、长江产业园三个污水处理厂;投资2亿元,对全市30多家废污水排放企业进行了改造整治;加强排污口整治。2017年重点完成淦河、陆水、斧头湖和西凉湖排污口整治,2018年之前全部整治完毕;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资金2亿元完成179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实施《陆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成陆水流域3个跨境水质自动站、15座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80公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大力加强农业有机肥与生物防治应用技术推广,实施农药化肥专项整治和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全市禁养区搬迁畜禽养殖场76家。

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我市境内共有非法码头37个,其中属于“取缔”的码头28个,属于“规范、提升”的9个。目前,已制订了9个“规范提升”码头的整改方案,对按期完善合法手续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对不能按期完善手续的码头,将全部予以取缔。

重拳打击非法采砂。2017年是咸宁市政府确定的河道采砂管理“严管严控严打击”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强调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分管副书记、副市长多次召开督办会和现场推进会,并通过电视问政暴露问题促进采砂管理工作的主动作为和全力担当。通过群防群治、多部门联动,我市共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巡查379次,出动执法船只160余艘次,出动执法车辆517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772人次,多部门联合执法38次,拆除采砂机具72套,驱离非法船只200余艘。经过从重从严处罚、拆毁采砂机具、强制押送离境等强力打击,我市139公里长江江段,基本扫清非法采砂船只,实现了由乱向治的转变,得到了省砂管局肯定。同时,通过采取日常巡查,全面宣传,规范管理,重点打击等措施,我市内河采砂秩序井然。



广泛发动,营造全员管水治水良好局面。

咸宁市在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凝聚全社会爱水护水的共识与合力。

自5月起,各县市区积极组织乡镇和志愿者开展大型河湖库清洁行动数十次,参与人数近万人,清除水面漂浮物、河湖库周边废弃物和影响水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既提升了全民护水的意识,又切实改变了河湖库面貌。



坚持创新驱动,全面调动各方资源。


我市不断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的同时,有效整合地方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市场融资的作用,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多方融资建。城区淦河融资19亿元,龙潭河融资3亿元,嘉鱼三湖连江水系融资2亿元、崇阳隽水河融资2亿元投入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总投资13亿元的咸宁市城市防洪工程将积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融资。咸宁市城投公司与中城建开元(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咸宁(河背)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投资业务额20亿元。

创新机制管。咸宁市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实施河湖库长效管理,各县市区将精准扶贫、公益岗位、水库专管员与巡查保洁工作相结合,落实巡查保洁经费821.09万元。通城县整合公益性岗位、住建局保洁、林业局护林防火等部门资金,实行多员合一,兼职上岗,并落实河库巡查员、保洁员经费167.28万元。嘉鱼县配置7个“以钱养事”岗位成立专业水域清洁队伍;赤壁市结合公益性岗位落实17个湖泊的保洁员。

整合资源治。为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咸宁市主动作为,通过整合资金近2.3亿,进行黑臭水体治理、排污口综合整治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通山县为保护饮用水源地,创新农村垃圾清运方式,整合上级生态文明和污染减排资金,通过招投标以601.88万的合同价格引进北京中科华宝环境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探索实行山区特色农村垃圾治理经验,彻底根治了厦铺河、通羊河流域河库垃圾问题,有效助推了美丽乡村建设。

财政投入清。作为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咸宁市不等不靠,在湖库拆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河道清淤方面,市县两级通过财政出资、“以奖代补”等方式,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全市湖库拆违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并且对验收合格的县市区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自2015年起,咸宁市财政便每年拿出600万元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以奖代补”。对最洁净村庄、农村垃圾治理示范村、农村垃圾治理、垃圾中转站进行奖励。崇阳县筹资2000万元,利用大水利建设和九河九港治理工作对全县53条河流进行了大面积的清淤疏浚,有力的改善了山区河道现状。

(编辑 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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