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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这一法规让我们和电瓶车发生车祸的时候再也不被讹钱了!

2017-12-05 17:09

开车在路上的时候最害怕的就是突然蹿出一辆开电瓶车的大爷或者大妈,来不及闪躲的直接就撞上去了,赔钱是少不了的,但是明明是对方突然窜出来,为什么要车主赔钱呢。这些电瓶车随意闯红灯,转弯不打灯,没有任何预兆,这都是常有的事情。

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不但爱车被电瓶车刮花了,而且还要陪电瓶车的钱,我们车主往往就是弱势的一方,认为开车的只要发生事故责任肯定是开车的那一方。就算是交警来,也是向着大爷大妈。遇到了可就倒了大霉了!

不过从今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了,发生类型情况的时候我们可以申请机动车电瓶车鉴定。

时速在20km/h-50km/h并且重量超过40kg的电动车已经被当成轻便摩托车了,纳入了机动车的范畴,不能无证驾驶。那么开电瓶车的大爷大妈怎么会有这种驾驶证呢?往往都是没有的,一旦鉴定成功那么赔钱的就是他们了,和我们车主就没关系了。

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自己的车,不要有什么年检不过什么的类似问题,一旦被发现,不光扣钱还要扣分,真是得不偿失了。

车主朋友们,学到了吗?大爷大妈怕是已经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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